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5月12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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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了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理念。各学院、部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二)提升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优化完善长效机制,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队伍,不断补齐安防信息化等短板,加强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科研项目、一校两区办学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筑牢安全工作思想根基。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分级分类

因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加大、学生人数增加、专业、课程的调整、承担的科研项目增多和引进博士数量的增加,实验室安全风险增加。各院、部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重新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各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危险源特性和开展的实验项目开展自评后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评估表》(附件1)提交所在院、部进行审核。各院、部对安全等级为Ⅲ级及以上的实验室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估。各学院、部将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二)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各院、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组织实验室进行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特别注意无人机等设备上的锂离子电池、车床和铣床等机加工设备属于特殊设备风险,在此基础上,摸清院、部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建立院、部级层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院(部)一台账”,填写完成《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2),在填表过程中,请注意参考《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中的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详细描述具体风险或增加应对举措。对于不在表中的风险,请自行填写不可遗漏风险。聚焦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等,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

(三)院、部自查整改

从即日起至5月25日,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检查条目和要求,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实验室进行自查,撰写并提交《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并同时随报告上报《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学校组织现场检查

工作开展期间,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成员对各学院、部开展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调研。重点调研各学院、部实验室分级分类、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安全风险台账、风险点管控、安全工作自查整改、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落实等情况。

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学院、部门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实验室安全工作,由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组织部署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各院、部于2026年5月28日前全面完成实验室分级分类、安全风险专项排查、自查整改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评估表》《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和《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以上相关报告报表纸质版请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盖章后报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3099348@qq.com),填报过程中需要的参考资料发在实验中心主任群请注意查收。

附件:

1.《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评估表》

2.《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3.《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4.《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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