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3月27日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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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四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根据中央纪委、甘肃省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和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决定,于2026年3月至4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务实管用”原则,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内控机制”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摸清职权底数—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防控措施—动态监控预警”的方法步骤,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夯实基础,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时间安排与排查范围

(一)时间安排: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

(二)排查范围:全校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教辅单位;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

三、重点内容与实施步骤

(一)厘清职权底数,绘制“权力运行图”

1.梳理职权清单。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紧扣行政管理、业务审批、资源配置等核心职权,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明确职权名称、具体内容、行使主体、行使依据及基本程序,形成条理清晰、要素齐全的“职权清单”,确保每一项权力都有据可依、不重不漏,从源头上摸清权力底数。

2.优化业务流程。围绕招生录取、教学管理、科研经费、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干部选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学生资助、对外合作等核心业务,绘制“业务工作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程序环节、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优化流程设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流程上墙、权力透明”。

(二)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点”

1.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风险。紧盯“人、财、物、事”管理监督重点,重点排查干部任免、职称评聘、人员招聘、考核奖惩等环节的公平公正性风险;大额资金使用、经费报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津贴发放等环节的合规性风险;物资设备采购、教材图书采购、服务外包、维修维护等环节的招投标规范性风险;招生入学、录取审核、就业数据统计等环节的廉洁性风险;奖助学金评定、入党推优、评优评先、学生干部选拔等环节的公平性风险;科研项目申报、经费使用、成果鉴定、学术评价等环节的规范性风险;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验收结算、资产管理以及后勤服务、校园安全、利用学校资源违规牟利等环节的廉洁风险。

2.分类梳理风险类型。因个人私欲、私利导致理想信念滑坡、职业操守失范,可能引发“以权谋私”的风险;因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岗位职责不清,可能引发权力滥用的风险;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可能引发监管漏洞的风险;因利益诱惑、人情干扰等外部因素影响,可能引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三)科学评定等级,建立“风险台账”

1.合理划分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将排查出的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高风险):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关键项目审批等,风险发生几率高、危害程度大,可能引发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风险点;二级风险(中风险):涉及一般性人事管理、常规经费使用、日常物资采购等,风险发生几率较高、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引发违规违纪行为的风险点;三级风险(低风险):涉及一般性管理事务、服务性工作等,风险发生几率较低、危害较小,可能引发不良影响或被通报批评的风险点。

2.建立健全风险台账。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编号登记,明确风险点名称、风险类型、风险等级、表现形式、涉及岗位、责任人等信息,形成“单位廉政风险台账”和“个人廉政风险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制定防控措施,压实“责任链条”

1.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按照“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要求,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属于思想道德风险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意识;属于岗位职责风险的,通过优化岗位设置、分解权力、规范流程、公开透明等方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属于制度机制风险的,通过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等方式,扎紧制度笼子;属于外部环境风险的,通过签订廉洁承诺书、加强外部监督、规范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等方式,筑牢“防火墙”。

2.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四级防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校内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直接负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廉洁工院”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自身岗位风险,指导分管领域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性。要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十五五”发展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聚焦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风险。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风险点找得准、等级评得实、措施定得细。对涉及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高风险领域,要制定“个性化”防控方案,强化刚性约束。

(三)强化动态管理,推动长效防控。廉政风险防控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各单位要将风险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职能变化、业务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风险台账和防控措施。校纪委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排查不认真、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形追责问责。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审签的《单位职权清单及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1)、《科级及以上干部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纪委综合室(行政楼6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4513398@qq.com。

联系人:牛玉婷 联系电话:2861447。

附件1:单位职权清单及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一览表(样表)

附件2:科级及以上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样表)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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