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20:22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主动创稳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高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决定于“五一”假期前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各单位须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紧密围绕“主动创稳”行动要求,重点针对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等领域开展系统性排查。

(二)检查范围应覆盖实验室、教学场所、生活区域(含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区域及重点设施(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核查消防设施、水电燃气系统、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查找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和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同步完善长效防控体系。

二、学校集中检查

学校定于4月30日(星期三)14:30,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带队,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位及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督查。各单位须提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党委保卫工作部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