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年09月22日 00:00

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者要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 215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申报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申报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申报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三、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者请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个人申报流程”(本通知附件3)操作提示,通过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login.jsp)下载《申请评审书》,并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我校采取集中上传方式,申报者只需完成填写、打印程序,然后将同一版本的《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科研管理科即可。

  3.项目申报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查阅(http://www.sinoss.net)。

  请申报者于2011年10月8日(国庆长假后第一天)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2份,A4左侧装订)及同版本电子文档报送至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志勋
  联系电话:13919292008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个人申报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