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11:3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2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决定开展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甘肃省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单位的评选范围为我校二级学院和处级内设机构;

  2.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一线教师;

  3.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人选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一线班主任(辅导员);

  4.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

副厅级及以上的干部不参加评选;已获得甘肃省“园丁奖 ”的个人和集体不能连续评选,可间隔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省教育系统中部属、省属高等院校评选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5个、优秀教师40名、优秀班主任(辅导员)4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6名。我校可以向甘肃省“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3 名先进个人(须含至少1名优秀教师和1名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条件突出的同时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原则上不同时推荐集体及其主要负责人为表彰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甘肃省优秀教师”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 。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 )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甘肃省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无违法违纪问题。担任班主任5年或连续担任辅导员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班主任( 辅导员 )岗位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出色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注重与家庭、社区等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多样有效的家访活动,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甘肃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四)“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和德育工作成绩突出,师生精神状态良好。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效果非常突出。

  3.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管理和建设成绩显著。近3年内无安全稳定事件发生。落实主体责任,无腐败案件,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注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教师学历达到要求标准。

  5.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社会反映好。

  三、推荐程序

  (一)先进集体

  1.单位申报。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填写《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1),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组织相关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单位。

  3.公示上报。对确定推荐单位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

  (二)先进个人

  1.个人自荐。申请人填写《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申报“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者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业务归口教学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推荐办法,通过教职工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人数不限)。

  3.教工部和学工部审核。推荐部门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审批表、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人员审批表,教工部和学工部对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推荐。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5.公示上报。对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

  四、材料要求

  各部门于2021年7月14日前将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材料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4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93635333@qq.com,将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材料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148910987@qq.com

  报送材料如下:

  1.部门推荐报告1份(推荐先进个人提供),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推荐类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主要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份;

  3.《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一份;

  4.《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一份。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刘维平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931-2866718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