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6:03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部门

  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基建处、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工作总结要重点突出、语言简洁。对照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总结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2.工作计划要任务清晰、思路明确。条理化列出下一年度重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举措,体现工作的延续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3.以上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于12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10室),并将电子版发至1530151224@qq.com。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