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1:10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优秀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选题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申报 1 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 5 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鼓励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主动与科研实力较强的同类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开展选题指导、科研训练、联合评审工作。

(六)项目周期不超过 2 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1.省教育厅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已主持完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研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5.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

二、支持方式

(一)各高校按照项目限额申报。教育厅分配我校资助项目12项,省属公办高校可按资助项目限额1:1比例申报自筹项目。

(二)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方式,其中,资助项目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4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项教育科研项目。

(二)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和申报质量。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三)禁止“一题多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三年并纳入学术不端黑名单。

四、立项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技术处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按项目限额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附件1《2024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院长签字)和附件2《2024 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A表与B表分开装订),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420办公室。

(二)同时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注:各二级单位以“2024 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学院”命名总文件夹;汇总表为电子表格版本;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书A、B表和附件都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并以“2024 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学院+负责人姓名”命名该文件夹)至kejichu@lzit.edu.cn。

(三)注意事项:项目申报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截止时间提交材料。

联系人:李宝栋 史亚亚 联系电话: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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