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1:32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甘教民函〔2024〕1号),现将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350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研究期限为1年。

二、选题方向

课题申报者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10个选题和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围绕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开展研究,推动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形成可转化、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课题名称可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自拟课题申报。

三、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须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申报项目首先应由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各单位汇总统一报送。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4.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5.已承担省民委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五、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六、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 2)和《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匿名评审书)》(附件3),附件2、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5份。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3月8日前报党委统战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用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971430969@qq.com(个人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曼励 电话: 0931-2866013

附件1:《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3:《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匿名申报书)》


党委统战部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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