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一批新时代高等院校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6:4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推动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双优”工程,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和《新时代甘肃省大中小学党建“双优”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第一批新时代高等院校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创建任务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强化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校创建3个党建“标杆院系”、9个党建“样板党支部”,评选推荐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设周期为两年,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省级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对象将从校级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对象中产生。

创建对象和条件

创建工作面向全校各院(系)党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包括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和党务工作者的选拔培养。

(一)党建“标杆院系”

创建的院(系)党组织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3.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符合《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标杆院系”创建标准(试行)》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党建“样板党支部”

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符合《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样板党支部”创建标准(试行)》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要严格做到“四个合格”。重点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2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中选拔。

2.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3.符合《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标准(试行)》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3)。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严格做到“四个合格”。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2.原则上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符合《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标准(试行)》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4)。

创建程序

各基层组织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对照“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建培育标准,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按类型填写《申报书》(见附件5-7)。

工作要求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加强对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优化思路措施,以点带面,以优促强,推动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24年3月24日24:00前将第一批党建“对标争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1),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dwzzb@lzit.edu.cn

联系人:王冰澈

联系电话:0931-2861974

附件:1.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标杆院系”评选标准(试行)

2.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样板党支部”评选标准(试行)

3.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评选标准(试行)

4.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标准(试行)

5.兰州工业学院第一批新时代高等院校“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申报书

6.兰州工业学院第一批新时代高等院校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申报书

7.兰州工业学院第一批新时代高等院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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