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1:0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 号)和学校有关安排,4月4日至6日放假,4 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为进一步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意识,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放假前,要通过主题班会、发布安全教育提醒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做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文明出行,文明上网,文明祭扫,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不参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切实维护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宿舍无人留校时,最后一名离开宿舍的学生要负责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主动关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特别是假期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晚归、夜不归宿、喝酒等不良现象,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三、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深入学生,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出现感情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就业压力大、身体有疾患等群体学生,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化解压力。发现问题,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做好学生假期去向和返校情况统计工作

各学院要在4月3日下午17:00前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向学生处报告学生离校情况;4月6日22:00前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向学生处报告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期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了解具体原因,及时跟踪,劝其及时返校并告知不按期返校上课的后果。

五、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放假期间,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各学院要安排好值班,学生社区全体人员取消调休,正常上下班,值班人员要落实值班责任,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并作好记录。


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