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文稿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10月28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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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通知发布与成果新闻报送工作,统一竞赛宣传标准,健全竞赛宣传管理体系,保障学校各类竞赛宣传工作规范、严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

本通知适用于全校各部门主办、承办或参加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涵盖竞赛组织通知发布、活动宣传、获奖报道、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相关工作,遵循“合规有序、统一标准、规范审核、溯源可查”的原则,全面规范竞赛宣传全流程管理。

二、竞赛组织通知发布管理

由承办单位完成竞赛组织通知撰写及内部审核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与申报书一起提交),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制发红头文件。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发布竞赛组织通知,并将发布链接推送至学校网站通知公告版块。竞赛组织通知参照附件1编制。

三、竞赛承办活动新闻稿件发布管理

竞赛承办单位完成新闻稿件撰写及内部审核,并按程序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并在学校网站发布(请按照附件2要求报送)。竞赛结果正式文件未发布前,不得披露任何与赛事结果相关的获奖部门、获奖人员、获奖数量等信息。竞赛承办活动新闻稿件可参照附件3编制。

四、竞赛获奖新闻稿件发布管理

参加竞赛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全国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获省级一、二等奖)的单位或个人,待赛事结果出具后,完成获奖新闻稿件撰写及内部审核,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由创新创业学院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并在学校网站综合新闻版块发布。获奖学生为多个学院的,由校级选拔赛承办学院牵头撰写。竞赛获奖新闻稿件参照附件4编制。

五、校级竞赛结果公示发布管理

需公示结果的校级竞赛(或校级选拔赛),由各竞赛组委会完成公示文件起草及内部审核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文件参照附件5编制。

六、校级竞赛结果发布管理

需发布获奖文件的校级竞赛,由各竞赛组委会完成获奖文件起草及内部审核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制发红头文件。获奖文件参照附件6编制。

七、其他事项

(一)各承办单位为竞赛相关通知与新闻报道工作的责任主体,所有报送材料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信息完整。

(二)对报送流程不规范、材料要素缺失、未按统一模板编制等情形,将不予受理。

(三)创新创业教育其他活动稿件发布参照上述规定管理。


附件:

1.关于举办xxxxx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模板

2.竞赛承办活动新闻稿件模版

3.学校党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稿件报送工作的通知

4.竞赛获奖新闻稿件模版

5.竞赛结果公示文件模版

6.竞赛结果文件模版

7.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3]80号

8.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


党委宣传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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