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作品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6年09月24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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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18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廉洁校园”建设工作部署,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第十一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作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扬清风,廉洁铸魂担使命

二、活动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离退休人员。

三、组织单位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四、活动时间

本活动自发布之日起启动,各责任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活动组织、作品征集和材料报送工作。

五、活动内容与任务分工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本届活动设置知识问答、廉洁文化地图、作品征集、课程建设四个单元。现将各单元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清风伴读”知识问答单元(责任单位:团委)

组织师生关注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参与廉洁知识问答,根据答题质量、完成时间等对优秀学员颁发电子学习认证证明;通过微博校园参与#我为学校赢莲子#话题,进入活动专题小程序,参与廉洁视频故事答题及相关线上活动,获取答题积分(莲子值)及对应奖励。

(二)“清风循迹”廉洁文化地图单元(责任单位:工合研究院)

深入挖掘廉洁文化的历史纵深与时代价值,梳理学校蕴含廉洁相关要素的场馆、场所,标注与廉洁相关的历史遗迹、纪念场馆、教育基地,串联古今廉洁故事,为师生提供可视化、可感知的廉洁文化教育资源。

(三)“清风润心”作品征集单元

1.“话廉正意”校园征文。(责任单位:纪委)

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师生学习工作实际,以诗歌、散文、随笔、记叙文、信件等形式,展现新时代高校师生崇廉尚洁的精神风貌,记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鲜活实践。

2.“绘廉正心”创意征集。(责任单位:团委、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从校园景观、校史故事、文献古籍中的廉洁典范、文物中的廉政符号等维度汲取灵感,通过中国画、书法(含篆刻)、创意海报、公益广告、文创设计、艺术装置等多元化创作形式,将廉洁理念转化为可视化、可感知的艺术表达,让师生在艺术赏鉴和艺术实践过程中深化廉洁认知,涵养清风正气。

3.“鉴廉正行”廉洁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责任单位:纪委)

紧密结合高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学校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新思路新作为,深入挖掘廉洁文化建设的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示廉洁文化建设成果,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4.“视廉正身”视频征集(责任单位:宣传部)

聚焦师生身边的廉洁典型、历史中的廉洁故事等,征集廉洁教育主题微短剧、微电影、微紀录片、情景剧、歌曲MV等原创作品,以视听形式增强廉洁教育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壮大校园正能量。

(四)“清风筑梦”课程建设单元

1.“师廉课”课程教学案例。(责任单位: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设置“廉洁教育通识课”“廉洁教育专题课”两个方向,面向教师征集优秀教学案例,推动思政课教学、学科教学与廉洁教育融合发展。

2.“践廉行”廉洁教育社会实践课。(责任单位:团委)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社会实践等契机,组织学生走进廉洁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历史遗迹、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等,引导师生在参观学习、社会实践中领悟廉洁的重要意义,自觉做知廉、守廉、践廉的行动者。责任单位:团委。

六、作品评审及表彰

(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各类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优秀作品被推荐参加教育部第十一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并在学校官网、官微、校纪委网站等进行宣传展示。

七、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按照任务分工和活动要求,做好活动组织、作品征集和遴选报送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强化作品审查,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的版权和内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紧扣廉洁主题,弘扬正能量,不得含有敏感或违规内容,并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3.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者同意将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学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单位。对于优秀作品和案例,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作品报送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各责任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前填写廉洁教育作品推荐明细表(附件3)和廉洁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并扫描后连同作品放入同一文件夹并以单位命名,报送至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箱:352434770@qq.com)。联系人:王笑涵,联系电话:0931-2861447/15393161924。

附件:

1.报送作品相关要求

2.廉洁教育作品推荐明细表

3.廉洁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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