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6月30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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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19号)要求,为规范开展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与学时要求

(一)公需科目:统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线上课程,合计35学时,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

(二)专业科目:各教学单位围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及双肩挑人员创新实践能力,选取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类课程开展学习,学时累计不少于60学时,所选课程不得与公需科目重复。各学院汇总填报《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选课汇总表》(附件3),于7月7日前将Excel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46076405@qq.com。继续教育学院完成选课审核后,7月15日开放线上学习通道。

二、学习时间

2026年7月15日—10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学习端口。

三、学习形式

全体人员登录学校教务处官网“网络课程平台”,进入超星尔雅学习入口;已绑定手机号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遗忘密码可通过手机验证码重置;未绑定手机号人员按页面指引完成注册后登录。

四、公需科目免修认定及备案

本年度参加同类培训且培训时长≥30学时、持有有效结业证明的人员,可申请公需科目免修。相关人员填报《2026 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修人员名单》(附件4),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于7月7日前将培训文件、结业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统一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审核。审核通过者免修对应公需课程;未通过审核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公需科目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参训范围: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须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线上考核;工勤、临时聘用人员可自愿参与学习。

(二)免修管理:经各单位认定符合免修条件人员,可免修对应科目,其余课程须按要求完成。

(三)学时考核及往年补学规定: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必备条件,当期学习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往年未参训、学时未达标或考核不合格人员,可自行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咨询补学办理流程。

(四)证书管理:自2022年起,全省继续教育统一通过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参训人员课程考核合格后,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导出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归档留存。

联系人:刘朔含

联系电话:0931-2566553

咨询QQ号:546076405

往年继续教育补学相关事宜,可致电或添加QQ咨询办理。


附件:

1.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公需课科目

2.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专业课选课清单

3.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选课汇总表

4.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申请公需免修人员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9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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