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设好学校二级专创融合孵化基地,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实践育人平台作用,吸纳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和《兰州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兰工院〔2021〕107号)的相关要求,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对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学年绩效成果考核。
一、考核小组
组 长:主管副校长
成 员: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质量管理处、科学技术处、团委、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
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7月1日-3日分时间段到各学院基地现场考核,各基地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若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小组对照18项基地考核指标(附件2),到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现场查看基地建设情况、日常管理情况、学生创新成果产出情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
2.学院每个基地负责指导教师集中在本学院会议室按照考核指标进行PPT汇报,每个基地汇报5分钟。
3.每个基地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考核周期内的创新成果一览表和相应支撑材料,截止提交时间2026年6月26日。
4.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指标,综合实地查看情况、指导教师汇报、考核周期内的创新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形成考核评价意见。最终评价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提交材料总分占60%,专家打分占40%。
四、考核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基地建设,各基地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对待学年绩效成果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认真梳理2025-2026学年(2025.7-2026.6)取得绩效成果,本次考核评价意见将作为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运行经费资助及相关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