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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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兰工院党发〔2024〕4号)规定,学校将开展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年立项建设的11个学科:

1.优势学科(5个):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特色学科(4个):车辆工程(二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3.培育学科(2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

二、考核内容

各学科需对照2024年立项建设申报书中设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重点考核自立项以来在学科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科自查(6月16日—7月2日)

各学科带头人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分类考核指标》(附件1)和《申报书》,认真梳理总结学科建设进展,填写《兰州工业学院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表》(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分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7月3日)

各学科带头人于2026年7月3日(周五)前,将《兰州工业学院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表》、《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分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不需另加封皮)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按《兰州工业学院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表》中所列顺序装订)纸质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3420811@qq.com。

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专家评审(7月8日)

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审阅各学科提交的期终考核材料,并现场听取学科带头人汇报建设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建设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建设期满考核合格者,将滚动进入下一轮立项建设学科,并择优推荐上一级学科立项建设申报。建设期满考核验收不合格者,停止使用剩余经费,取消学科负责人、相关方向带头人2年内申报各级学科建设项目的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及学科带头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建设期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校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工作。

2.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虚报、伪造学术成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志勋 联系电话:18693842575。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分类考核指标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期满考核表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分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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