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文艺陇军”创作成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5月08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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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6年“文艺陇军”创作成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宣明电〔2026〕18号)要求,现就教育系统2026年“文艺陇军”创作成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文艺陇军”创作成果项目资助对象为省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入选国家文化英才、青年文化英才(含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甘肃省领军人才、陇原青年英才、甘肃省文化英才和青年文化英才(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优秀青年文化人才)的文艺界人才;取得艺术系列正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的文艺人才。

(一)文学类。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儿童文学、文学评论集、文艺理论著作及网络文学作品,纸质图书须在省内出版单位出版,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完整作品。

(二)戏剧类。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剧、杂技剧等。

1.戏剧剧本创作,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完整剧本;

2.戏剧作品创作,申请结项时须完成公开演出,并提交完整的作品视频。

(三)广播影视类。包括广播剧、有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剧、网络故事片等。

1.广播影视作品剧本创作,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完整剧本;

2.广播影视作品拍摄(录制)、制作,申请结项时须在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或主要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并提交完整的作品成片或音频。

每名人才可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已获资助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因故被取消资助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重点资助方向

(一)现实题材。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着力反映新时代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讴歌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探索实践,展现新时代奋进风貌。

(二)红色题材。紧扣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度挖掘革命文化精神内涵,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三)历史题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蕴含其中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鲜明的中华文化基因、中国故事元素、中华审美风范。

(四)特色题材。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彰显清廉之美、清廉之效、清廉之治;观照现实生活、反映民生百态,以温暖基调刻画小人物、讲述小故事,折射大时代、弘扬大主题;聚焦人性光辉,以创新表达诠释核心价值、引导主流审美,支持少儿、法治、教育、民族等题材创作,传递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五)甘肃本土题材。在多元化题材中充分融入并突出甘肃本土特色,深度挖掘甘肃厚重多元的文化价值,围绕敦煌文化、丝路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红色文化等优势资源,充分展现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讲好新时代甘肃故事、彰显陇原文化独特魅力。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按要求填写《“文艺陇军”创作成果资助项目申报书》(下称《申报书》),签署承诺书,提交相关印证材料。《申报书》电子版在甘肃文明网“通知公告”专栏自行下载。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行政楼310办公室。

联系人:史亚亚

联系电话: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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