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度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6:37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2023年,全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校党委、团省委、省学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贡献了青春智慧和力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工作整体部署,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激励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朋辈引领作用,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社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依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共青团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兰州工业学院优秀学生会评选表彰办法》条件及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同时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4-10),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评选出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并将本单位推优信息填写至汇总表(附件11)中,于4月22日前将评选结果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校团委组宣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lzit.edu.cn

校团委、校学生会将根据各学院推荐评选情况,按照组织程序择优确定拟表彰人选(单位),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单位),进行表彰激励。

联系人:李雯娟 王笑涵

电 话:0931-2861947

邮 箱:tuanwei@lzit.edu.cn

附件1: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共青团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优秀学生会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附件5:兰州工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6:兰州工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附件7:兰州工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8:兰州工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9:兰州工业学院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10:兰州工业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附件11:各类汇总表


共青团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兰州工业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