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工业学院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7:09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制定学生住宿费退费方案如下:

  一、退费范围

  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学生。

  二、退费办法

  1.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际住宿的自然日天数计收住宿费,扣除学生实际住宿应收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部退还学生。

  2.全学年住宿费按10个月、每月30天计算,全年共计300天。我校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00元、800元、900元,分别对应的每日住宿费为2.33元、2.67元、3.00元。

  3.本学期因疫情影响,2016-2019级学生返校时间分别为:毕业年级5月16日、其他年级5月28日、5月29日、5月30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7月10日,其余在校生7月26日放暑假。据此计算,2016-2019级学生本学期实际在校住宿天数分别为毕业生55天、其他年级59天、58天、57天,实际应退住宿费计算天数分别为毕业生95天、其他年级91天、92天、93天。具体根据以上办法逐班逐人计算具体退费金额。

  三、退费时间

  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缴费情况于6月30日前将应退住宿费退到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建设银行卡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为确保住宿费能够及时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学生在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建行银行卡。

  2.若建行卡有丢失或过期等情况,请尽快至学校门口建行网点补办并将新卡号报班级辅导员,各学院学工办以学院为单位将卡号变动情况及时报送财务处登记备案。

  3.各位同学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通过各学院学工办反馈至学校财务处。

 

兰州工业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