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党史专题党课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5:5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党史专题党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史专题党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时间和形式

  根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部署安排,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党史专题党课讲授时间为“七一”前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7月10日之前讲授完成。党史专题党课以专题授课为主,可以与党支部第三季度党课等组织生活结合开展,也可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讲授。

  二、授课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

  三、授课内容

  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深入讲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准确阐释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进行伟大斗争铸就的革命精神、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引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四、授课形式

  以专题授课为主,同时可采取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党员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党课形式,切实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相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讲稿。授课人要带头开展学习,亲自撰写党课提纲,既要讲述百年辉煌党史,又要结合具体工作、生活实际谈感想、谈体会、谈打算。要主题群明、言简意赅、内容深刻,切实把党百年奋斗的辉煌历程与老百姓切身感受到的巨大变化联系起来,把发人深省的道理融入喜闻乐见的故事中,让党员干部群众爱听、能信、真服,切忌空泛化、形式化。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备课、认真开展授课活动,于7月15日前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课讲稿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107910@qq.com)。基层党支部书记党课讲稿、党课总结、党课音像等文件资料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整理存档,无需上报。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进度,确保专题党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