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19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兰工院党发〔2024〕4号)规定,学校将开展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年立项建设的11个学科:

1.优势学科(5个):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特色学科(4个):车辆工程(二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3.培育学科(2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

二、考核内容

各学科需对照2024年立项建设申报书中设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重点考核立项以来在学科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科自查(6月25日—7月2日)

各学科带头人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考核指标》(附件1)和《申报书》,认真梳理总结建设进展,填写《兰州工业学院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表》(附件2)。

材料报送(7月3日)

各学科带头人于2025年7月3日(周四)前,将《兰州工业学院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不需另加封皮)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741560830@qq.com。

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三)专家评审(7月8日)

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审阅各学科提交的中期考核材料,并现场听取学科带头人汇报建设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中期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合格以上者,将实行差异化后续资助建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立项建设资格,停止使用剩余经费,但对该学科某一学科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者,可继续予以适当资助。

四、其他事项

1.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科动态调整、资源优化配置以及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及学科带头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校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中期考核工作。

2.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虚报、伪造成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钰佳 联系电话:2891435。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