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50

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总结2024年工作,科学谋划2025年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报送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部门

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基建规划处、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后勤管理处、校友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工作总结要重点突出、语言简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全面客观总结一年来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相关工作及数据截至12月5日,后续如有变化,再另行补充。

2.工作计划要任务清晰、思路明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条理化列出下一年度重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举措,体现工作的延续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3.以上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于12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23室),电子版发送至1530151224@qq.com


学校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