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5:0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74号)要求,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学校决定对2023年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已推荐为国家级或省级的项目除外),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由各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结项材料

1.《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附件2);

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附件3);

(二)项目验收安排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项目团队提交结项材料,并参照《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附件4)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结束后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提交如下材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附件3)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

各学院将所有项目的结项验收文件汇总后,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736520982@qq.com。纸质版结项书、结项成果各一式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并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12月15日,交至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三楼301室。

三、其他说明

(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项目联络员,做好校级项目结项验收方案,组织好项目答辩和检查资料提交工作。

(二)结项验收答辩时项目组成员务必全部到达现场,做好项目展示、认真听取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联系人:王栋梁 电话:18919877137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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