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实验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和下学期搬迁新校区后实验教学顺利开展及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强安全意识,靠实安全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尤其是搬迁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师生安全教育,靠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假期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在放暑假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自身无法整改的,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应科学分类摆放,规整有序,对实验室废弃物应报尽报;气体钢瓶按性质分类分房间存放在阴凉处,拧紧阀门、戴好瓶帽并安全固定;存放危险化学品、废液和气瓶的房间安排专人做好假期定期通风工作。
4.假期期间各实验室要关好窗、锁好门,仪器设备归类存放,切断所有电源、水源,并由部门负责封好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5.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所属教学单位做好使用审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核实实验项目和内容,做好使用人员安全教育、设备使用培训和实验室出入登记等,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审批结果于7月13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登记备案。
6.对不需要搬迁的实验设备做好封存工作,需要搬迁的设备设施进行完好情况排查,等完成搬迁后严格开展设备设施运行调试工作,对存在故障的实验仪器设备设施及影响实验教学的桌椅(凳)等设施及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维修,保证下学期开学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7.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报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填报,不得自行设计、修改表格格式和内容。各项目表填报的数据务必保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瞒报、错报、虚报。
8.学院名称、代码、实验室名称、代码及面积严格按《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信息一览表》(附件2)内容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参考《4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用于教学、科研)》(附件3)内容填写。填报项目表所需其他信息登录http://202.4.130.200:81/zbdm.htm查询。
9.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表的填报、汇总和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各项目表之间名称、代码和数据的一致、连续,所填项目表最终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10.因为假期要开展实验室搬迁,提前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各项目表填报的数据是指2023年9月1日至填表日期,实验室信息以现有实验室为准。如需要补充下学期将另行通知(补充数据为填表日期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数据)。完成填报后电子版发623099348@qq.com,纸质版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新校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
11.假期期间,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