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学校决定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上班(教学任务补第九周星期二的课程安排)、5月8日(星期六)上班(教学任务补第九周星期三的课程安排)。
劳动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防疫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全校师生应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并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日。
学校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